农业部西南玉米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管理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农业部西南玉米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根据《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结合玉米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收费管理
1. 收费对象:为维持玉米所各实验室正常运行,对使用玉米所实验室的研究生导师及经批准的所外临时进入实验室人员收取运行管理费用,主要用于实验室仪器维修、公共运行消耗、勤工助学岗位补助等维持实验室正常运行支出。
2. 收费标准:按照1200元/年·生的收费标准收取,由各实验室研究生导师按照此标准支付研究生及临时人员费用,玉米所会根据运行费用收支情况动态调整收费标准。
3. 仪器收费:原则上玉米所各实验室仪器概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部分仪器,须经申请批准后收取仪器使用费,收费标准参照仪器单价比例。
4. 费用管理:在学校财务处建立公共运行费用专用账号(负责人:汪静),由该账号负责人授权、审核各楼层单元管理人员对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的费用报销,并于每学期公布公共运行费用的收支明细。
二、出入管理
1. 各实验室采用门禁卡进出制度,可在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开通“一卡通”门禁卡,各实验室研究生导师、负责人、管理人、实验员及科研助理等人员均可开通,另可开通一公用门禁卡,由各实验室保管,方便学生出入。
2. 玉米所实验室统一定制实验服和胸牌,玉米所人员须穿戴实验服及本人胸牌进入实验室未戴本人胸牌者不得进入(非玉米所人员须经申请批准后发放临时胸牌进入,实验完成后归还临时胸牌);实验服每人在校期间仅限一件,须更换者需要交纳相应费用,胸牌遗失免费补办一次,其他批次补办须交纳费用50元/个。
三、仪器管理
1. 实验室主要公共大型仪器相对集中,小型仪器和操作台面等以导师为单元相对独立运行。坚持仪器设备效率优先原则,不同操作单元(楼层)间的主要操作仪器设备,除了满足本单元分配内的学生优先使用外,在有空置时需对全所研究生开放使用。
2.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玉米所实验室任何仪器设备借给所外人员使用。所外人员需借用仪器者,须填写玉米所实验室仪器借用申请书,按规定收费。
3. 仪器使用实行登记制度,由管理人员定期检查使用登记情况,漏登记的进行警告,屡教不改者停止其使用该仪器。
4. 任何人须按仪器使用说明操作,凡不按规定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或遗失的,须按相关规定责令相应赔偿。若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在使用登记本上写明情况,并立即报告仪器管理人员。仪器管理人员视情况,有权暂停该仪器使用,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强行使用,否则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全额赔偿该仪器的维修费用。
5. 仪器报废需要按照学校国资基建处相关规定办理。玉米所每两年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进行仪器的报废,其余时间和自购仪器各管理单元自行上报学校报废。
四、安全管理
1. 凡进入玉米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统一安排,自觉维护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实验室任何物品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出实验室,不得随意改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摆放位置。
2. 离开实验室前须检查所有仪器、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如烘箱、PCR仪、灭菌锅等仪器严禁过夜使用),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借用门卡或钥匙的人员须在借用期间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违规者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
3. 对于有毒化学试剂须按要求严格操作,违规者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自觉将废弃物丢入指定垃圾桶内,切勿将被污染的手套、枪头、离心管、废胶等物质带入其它非污染区;有毒、有刺激性、有挥发性药品的称量尽量在通风厨内操作,切勿乱扔、乱倒、乱放而影响他人身体健康;切勿将枪头、离心管、固体胶或培养基等会堵塞下水道的物质倒入水槽。实验操作完成后,须及时清理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实验用具和工作台面,否则将酌情进行处罚。
4. 严禁将有毒、有害、强腐蚀性试剂及液体倒入水池中,应装入试剂瓶统一处理。废弃的溶液应按有机及无机进行分类,严禁将不同类别的液体混放在同一个废弃桶中;装有废液的容器必须具有明显的标识,并将装有废液的容器放在指定地点;按学校通知要求,定期由学校统一处理各楼层存放的有毒、有害废弃物。
5. 操作特殊仪器、试剂药品等,需佩戴相应防护用具。
五、卫生管理
1. 各实验室每个月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半年进行一次实验用品清理(包括冰箱、台面以及公共区的实验材料和药品等),具体人员由各实验管理人员安排、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者,可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情况反馈给其导师,情况严重者,有权禁止其进入实验室。
2. 公共实验室由玉米所实验室统一安排的勤工助学学生每周打扫一次,实验较多时可酌情增加,2教1楼玉米所人工气候室、2教顶楼玉米所储藏室勤工助学学生每月打扫一次,其他楼层实验室由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同学自行打扫。
六、其他
1. 玉米所实验室将如实通报实验室记录和登记情况。表现优秀者可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违反规定者,依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师生责任。
2. 如若发现实验室任何异常(如:仪器损坏、水电异常等),请及时向管理员报告,尽量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同时,请务必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实验室安全,对关键时刻(防盗、防火等)见义勇为、冲锋在前者给予奖励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