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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西南玉米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

时间: 2024-06-06 点击次数:次 作者:


农业部西南玉米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促进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结合玉米所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除涉密仪器设备外,凡产权属于我校、管理权属于我实验室、单台(套)设备账面原值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用于教学或科研且具有一定共性需求的仪器设备(含软件),均应按照本办法开放共享。开放共享服务实行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有偿服务收费遵循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

3、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是:

1)通用设备年使用机时1400以上,专用设备年使用机时800以上;

2)技术档案完整,使用机时、工作记录及维修事项等记录真实、齐全;

3)仪器管理、操作人员配备合理,能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二、组织管理

1、实验室设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研究解决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开放共享工作进程和成效。

2、领导小组由分管实验室的领导任组长,各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管理和技术人员为成员。

3、实验室建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信息和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实现仪器设备开放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的有机衔接。

4、实验室根据仪器设备开放、运行、使用和维护的技术需求,保障配置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建立专业化、职业化技术服务队伍。

5、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1)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制度建设;

2)统筹规划实验室平台建设,优化管理机制;

3)明确分管领导和实验室负责人,建好支撑队伍;

4)网络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

5)组织制订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收费范围;

6)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的分配与管理;

7)每年对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发现闲置仪器设备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共享水平。

三、收费管理

1、玉米所内本科生、研究生按照教学科研计划使用仪器设备,只收取耗材试剂费,不收仪器设备维护费;玉米所外科研工作及校外单位使用仪器设备,按标准收取仪器设备使用一切费用。

2、实验室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要求的不同,参考同类仪器设备市场服务价格,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校内、国内和国际用户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以下成本要素构成:

1)设备折旧费

2)水电费、办公费、房屋占用费

3)实验耗材费

4)人员费(工资、奖酬金、培训、差旅等)

5)设备维修维护费

6)技术服务费(样品设计、制作,实验方案设计、报告编制等)

7)管理费、税收费标准经实验室教育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公布执行。

3、实验室在财务处开设仪器设备收费专用账户,开放共享服务收支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接受相关部门审计与监督。

4、实验室对校内玉米所外用户提供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时,供、需双方签订服务协议(或清单),协议(或清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所在单位、实验室所在单位、所用仪器设备资产编号及名称(或收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价机时数或样品数、收费总额。服务协议(或清单)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用户凭协议(或清单)到财务处办理缴款手续。

5、实验室对校外用户提供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时,需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签订生效后,用户按合同约定办理缴款手续。

四、开放基金

1、实验室设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用于补贴和支持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

2、实验室负责人根据每年共享基金预算,对大型仪器开放服务收入、机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成果)、人才培养、设备完好率、功能利用与开发等综合评价后,提出分配方案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五、绩效考核

1、实验室对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机时数、服务收入、服务质量(成果)、管理水平、人才培养、设备完好率、功能利用与开发等。考核工作采用自评和实验室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向玉米所全所公布。

2、对于综合考核优秀的大型仪器,实验室将予以相应管理和技术人员奖励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倾斜。对于综合考核差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实验室将予以通报,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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